金山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4-09-15浏览量:次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不断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释放一抓到底、一刻不松的强烈信号,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1.上海市金山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原四级高级主办周良、原四级主办奚冬杰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和消费卡问题。2018年至2021年期间,周良利用担任区拆违办专职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节假日、周末多次驾驶该办租用的车辆用于处理私人事务或游玩等。2021年至2023年期间,周良、奚冬杰两人多次将其个人名下的车辆送至某汽车维修公司进行验车或保养,相关费用列入单位车辆维保费结算,共计1.9万余元。2018年至2022年的每年年底,奚冬杰作为区拆违办租车等业务的具体经办人,多次接受租车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宴请,并收受礼品和消费卡,共计5000余元。2024年5月,周良、奚冬杰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2.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原水务站站长李全花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至2022年每年春节前,李全花在管理服务对象单位食堂内接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安排的宴请,并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2024年8月,李全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3.上海市金山区高新区合兴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何春梅履职不力问题。何春梅在担任合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与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平整工程施工合同》,在明知土地平整项目需要渣土消纳的情况下,何春梅不仅未能积极会同该公司办理有关渣土消纳处置证明,甚至对该公司未取得渣土消纳许可证即进场施工的行为默许放任、失察失管。在渣土消纳期间,亦未安排村委会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监管巡查工作,导致河道被非法填埋的不良后果。2024年1月,何春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积极开展“净风行动”,不断释放从严纠治违规吃喝顽疾的强烈信号,严格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关要求,从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入手,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上述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观念淡薄,顶风违纪,在履职尽责中不担当、不作为,这也反映出在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依然屡禁不止,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坚持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出重拳深化整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违规吃喝态势的研判,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整治。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做到公私分明、亲清有度,以自身模范行为引领,带动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廉洁意识。班子成员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确保责任不空转。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净风行动”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少数,持续纠治“四风”问题。要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既“由风查腐”,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又“由腐纠风”,细查腐败背后的享乐奢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作忠诚于党的表率,作遵规守纪的表率,作履职尽责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