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从严信号,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现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金山商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孙利军违规收受消费卡问题。2016年至2021年,孙利军在兼任金山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每年春节前在其办公室收受吕巷粮管所原经理陈龙(另案处理)给予的价值人民币0.6万元的消费卡,共计3.6万元。2023年8月,孙利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2.上海新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柳慧涛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以来,柳慧涛多次使用公车往返家里与工作单位之间,以及使用公车处理私人事务。2023年7月,柳慧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坚守,“清清爽爽”过节的氛围逐渐形成,但上述通报的两起案例暴露出在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知止、不收敛,“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风险依然较高,顶风违纪仍时有发生。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坚持一抓到底、一刻不松,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站在党的自我革命的高度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带头转变作风,在守纪律讲规矩等方面立标杆、做表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握节日特点,坚持严字当头,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要深刻领会不正之风与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坚持风腐同查。要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弘扬新风正气,守好“廉关”过好“廉节”,珍惜与家人共度每一个节日的幸福时光。



